26日,茅台集团新《品牌管理办法》发布会暨宣贯会在茅台举行,宣布对集团旗下子公司品牌运营提出更为严格的管理规范,涉及产品审批、品牌使用许可、广告宣传、首席质量官设立等新规则。
茅台从2006年出台第一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品牌管理办法(试行)》,拉开了品牌清理整治的序幕,经2015年第一次修订,至2017年第二次修订发布总共历经三个阶段。自品牌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对LOGO使用、品牌侵权、虚假广告等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对子公司品牌及产品实现全面瘦身。经统计,2016年处理违规虚假宣传48起,2017年以来处理7起。截止目前,除贵州茅台酒外,茅台集团各子公司由原来的214个品牌2389款产品“瘦身”后到59个品牌406款产品,要求被“瘦身”品牌在2017年12月31日前必须将其库存及包装材料全部消化处理。
据介绍,本次修订是茅台根据当前客观情况,国家品牌工作总体战略、政策环境已发生了较大变化,而对原《品牌管理办法》进行的适时深度修改。
针对茅台为何如此重视《品牌管理办法》时,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这样解释,虽然茅台酒出口较早,出口创汇也逐年攀升,在2016年达到3.17亿美元占国内白酒行业出口的72%。但总体来看,公司品牌的国际化经营运作有待加强,产品出口品种及数量仍然有限,利用品牌在全球进行资源配置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还比较欠缺,针对一度出现的品牌管理问题,集团反复酝酿了一年多的时间,把进一步破解难题作为今年最重要的事件之一来推进,厚植优势,加大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力度,树立国际化品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打造受人尊敬的世界级企业。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表示这是集团品牌管理工作中首次召开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品牌管理办法》专题发布会和宣贯会,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推动品牌管理从管住向管好转变。品牌管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茅台发展的大事、要事、幸事。对茅台来讲,这个传承百年、香飘世界的民族品牌,就是我们最具优势的竞争力。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之下,惟有让人信任和信赖的品牌,才是最激烈市场竞争中制胜的法宝。塑好品牌才是企业发展的真谛。规范品牌管理、加强品牌建设、维护品牌形象才能让茅台永葆竞争优势,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茅台必须从全局、战略、长远的高度来认识品牌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此次新《品牌管理办法》发布后,茅台会直接将制度相关要求纳入与子公司的品牌经销协议,下更大力气加强对子公司品牌运营监管,持续加大对虚假违规宣传的排查力度和对现有运营商的信用考察,以实现新品管办法确立的“定位准确、合理使用、诚信推介、程序公开、优胜劣汰”管理原则。(舒星)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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