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逆转新股东力挽狂澜
5月17日,秋林集团就其广受关注的秋林商厦产权纠纷一案发布公告,表示于5月15日接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其主要内容为:撤销此前南岗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判决,该产权案移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结果可谓是秋林集团与汉帛集团旗下博瑞商业诉争房产案走向的大逆转,预示着秋林集团从一审败诉的阴霾中成功走出。
以颐和黄金为代表的新股东,是这次成功应诉的主力军。据秋林集团副总裁王凯介绍,二审之所以能够获得有利判决,是因为在庭辩中提出了若干有力的证据支持。
一是一审的过程中,南岗区人民法院存在超越级别管辖标准受理的情况,需要依法予以纠正。南岗区法院只有涉案标的在3000万额度以下的审判权限,超过一个亿需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是具有决定性的一个判决依据。
二是依据2006年公司章程,秋林集团的所有重大合同的签订,都必须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流程。但据秋林集团称:他们从未签订博瑞商业所主张的房产协议,更未经秋林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合法批准。
用积极行动诠释“股东的责任”
在2011年4月,博瑞公司以秋林集团未履行过户手续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状告秋林集团未按合同协助其办理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20号房屋(即秋林商厦)的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2011年9月27日南岗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秋林集团败诉。
据王凯介绍,拿到一审判决之后,马上在新管理层的带领下,所有人员都发动起来进行紧锣密鼓的应对工作。在相关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近乎从零开始对相关案件资料进行梳理和调查,经过“十五个紧张的日日夜夜”,终于在10月13日将上诉状交到了中院,完成了上诉程序。
二审开庭日比预想中来得要快。“按照规定应该在一个月以后才会开庭,但是在11月1日就得到了开庭通知,11月7日开庭。”此时原始资料不足,是新管理层面临的最大困难,王凯曾亲自要求法院延期,但没有获得准许。
在几天之内完成应诉准备,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终于在新管理层团队的努力下完成。“我们千方百计获得资料,包括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审核和调查,终于在11月7日成功进行了庭辩。”王凯提起那段紧张的时光,依然记忆犹新。
从目前的裁定结果来看,政府部门依照法律维护市场秩序,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市场公平和公正。秋林集团及其董事会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显示了秋林集团内部管理的健康和完善。
对于其他同样面对“历史包袱”的上市公司来说,秋林集团新股东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用积极的行动,寻求维护自身财产安全、保障投资人权益,无疑具有代表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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