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经信委制定的《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认定与扶持管理办法暂行》日前获得省政府批复。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大我省软件服务业政策扶持力度,为做大做强具有我省特色的软件服务业以及为我省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申报条件包括:山西省内注册并通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在某个行业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拥有一个以上主导产品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同时,申报条件还从企业的技术实力、信息化水平、管理信息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方面予以评选认定。被认定的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将获得省经信委的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扶持;同等条件下,由示范企业实施的软件项目将优先推荐列入国家有关计划;省经信委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协助示范企业开展企业宣传、产品推广和人才引进等工作;各市经信委将积极推动引导本市示范企业建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示范企业所在市,将给予示范企业一定比例的配套扶持资金。据悉,通过扶优扶强,“十二五”末,我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力争实现年收入超亿元企业20家以上,年收入5亿元的企业达到两至三家,争取一至两家企业进入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行列。孙达佳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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