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为小微企业发展添动力


时间:2012-08-21





本报讯 资金少、没经营场地等此前制约吉林省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的难题,如今正在被破解。近日,吉林省工商局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19 条措施,从放宽准入条件、完善帮扶措施、优化创业环境3 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目前,吉林省市场主体已达114.2 万户,其中,注册资本(金)在100 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达12.5 万户,非公经济主体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91%。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吉林省小微企业还存在数量少、质量差、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促进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吉林省工商局今年出台了《吉林省工商局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该局将积极鼓励个人兴办小微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力争在5 年内,使吉林省小微企业总量突破18 万户,年增速突破12%。

在放宽准入条件方面,《意见》提出,自2012 年1 月1 日起至2014 年12 月31 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生产加工类企业和注册资本100 万元以下的服务类企业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允许网络销售、动漫设计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小微企业将家庭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对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房屋,只要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也可登记为企业住所;有形市场内的小微企业,凭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住所使用文件,也可直接办理住所登记。小微企业凡从事一般经营项目,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可以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只要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不再按超范围经营处罚。

在完善帮扶措施方面,《意见》提出,要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力争使生存10 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所占比率逐步达到20% 。该局支持利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支持公司制小微企业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融资。该局放宽年检条件,小微企业成立后自行停业6 个月以上,或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其仍有生产经营意愿的,经书面申请,予以通过年检。该局实施定向帮扶制度,采取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积极为小微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谋发展。

在优化创业环境方面,《意见》要求,引导小微企业从事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促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类管理办法,落实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塑造小微企业诚信形象;加强监管,依法查处限制小微企业竞争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仿冒知名小微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帮助小微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提高消费者对企业产品、服务的满意度。□晓芙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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