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与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总行等6 家金融机构签订协议,规定浙江省内中小企业凭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积累的“ 诚信度”可申请信用融资。
今年6 月,浙江省财政厅与浙江省金融办、浙江银监局联合发布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累积形成的信用转化成为企业融资的条件和资源。浙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赵立妙表示,《办法》以政府采购为载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手续繁等问题。据了解,2011 年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总额达778 亿元,70%以上的合同均与中小企业签订。目前,浙江纳德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浙江美承数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中小企业已经获得首批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据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工作将经过完善后在全省推开。(商意盈)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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