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出台《陕西省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陕西省第一次对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进行财政贴息,对加快陕西省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民收入、扩大渔业产业具有很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据了解,财政贴息资金是由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对渔业贷款项目给予一定期限和比例利息补贴的资金。财政贴息资金的扶持对象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省级渔业科技示范园区,其他从事水产养殖、繁育的单位及个人。
办法规定,财政贴息资金实行项目申报管理,贴息项目原则上限于新挖鱼塘、旧塘改造和网箱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依据申报单位提供的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资料,逐一核算符合财政贴息资金条件的单位(个人)的贴息资金数额。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年贴息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为准,但原则上不超过5%。
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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