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扩大北京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引导帮助小微出口企业规避风险,支持小微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稳外需、保增长,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北京市小微企业(2011年出口额100万美元(含)以下)出口信用保险统一投保协议》(以下简称《统保协议》)。
记者了解到,根据《统保协议》,北京市为2011年度出口规模在100万美元(含)以下,且2012年有外贸出口业绩的小型微型企业统一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统保,扩大了北京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使符合条件的小微出口企业规避收汇风险,统一获得出口收汇保障。据统计,2011年北京市小微出口企业有5000多家,占北京地区出口企业总数的80%以上,小微企业2011年实现出口27.5亿美元,在解决就业、促进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和保障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受欧美等发达国家经济持续疲软的影响,外贸形势异常严峻。在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国际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下,小微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受影响更为严重,开拓国际市场面临较大压力,生存发展较为艰难。而扩大短期险业务,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全力帮助小微出口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新举措。出口信用保险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允许的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有效工具,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可以帮助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有效地规避收汇风险、增加贸易机会、扩充融资渠道、跟踪买方信息。近年来,出口信用保险在北京市稳出口、促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促进企业用足用好信用保险工具,2009年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截止到2011年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北京地区企业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资等方面业务的投保总额累计达940.6亿美元,累计向投保企业支付赔款6.3亿美元。据了解,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统保协议》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可使北京市5000多家小微出口企业受益。不仅扩大了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帮助小微出口企业有效规避收汇风险,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促进小微出口企业加快发展。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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