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海关有关人士近日介绍,从10月1日起,宁波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停止收取进出口货物进口付汇、出口收汇、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打印费、报关单条码费及海关监管手续费3项费用。下一步,宁波海关还将根据海关总署统一步骤,进一步取消ATA单证册调整费和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等两个收费项目。
宁波海关昨天另外还表示,将在通关管理、加工贸易管理等相关管理过程中,给予AA类和A类企业较为便捷的优惠措施。从本月1日起,新执行将AA类企业评定标准从年出口值30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的规定,此举将使宁波上千家进出口企业直接受惠。在当前较为严峻的外贸形势下,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或进出口报关单票数未达标的AA类、A类企业,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据统计,目前宁波市有37家企业直接得益于此项政策,可以继续享受AA类和A类企业便捷优惠措施。
同时,宁波海关还将根据总署要求,在11月15日前,宁波海关将进一步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从原来仅适用于A类以上企业扩大到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目前宁波海关已与18个海关签订区域通关联系配合办法,宁波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汕头、贵阳、银川、厦门、福州、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海关开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业务。此举不但使宁波本地进出口企业受益,还惠及大批国内从宁波口岸进出口的其他国内进出口企业。
另据悉,昨天,宁波海关“归类咨询服务站”也正式开始运作,此举对于提高宁波进出口企业归类申报准确性,减少归类争议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据宁波海关现场业务处通关指挥中心林祥军副主任介绍,自10月8日起,宁波海关在现场业务处(市区现场)设立“归类咨询服务站”,集中统一受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前提出的归类咨询申请,办理归类咨询业务。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归类答复意见在宁波口岸范围内有效。(记者 徐跃年 通讯员 江赟)
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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