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胜波) 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改善贸易环境,扩大北京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小微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日前,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北京市小微企业(2011年出口额100万美元(含)以下)出口信用保险统一投保协议》(以下简称《统保协议》)。
根据《统保协议》,北京市将为2011年度出口规模在100万美元(含)以下,且2012年有外贸出口业绩的小型微型企业统一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统保,扩大了北京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使符合条件的小微出口企业规避收汇风险,统一获得出口收汇保障。
据统计,北京市小微出口企业有5000多家,占北京地区出口企业总数的80%以上,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受欧美等发达国家经济持续疲软的影响,外贸形势异常严峻。在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国际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下,小微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受影响更为严重,开拓国际市场面临较大压力,生存发展较为艰难。
出口信用保险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贸易促进措施,在防范企业收汇风险、增强企业出口信心、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以及便利企业贸易融资等方面有着其他金融工具无法替代的作用。
《统保协议》是北京市大力帮助小微出口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新举措,协议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可使北京市5000多家小微出口企业在收汇风险和出口收汇保障方面受益,并加快其开拓国际市场。有了这份集体保险,小微企业做出口生意也可以像众多大企业一样,无需再担心货款无法收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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