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就业服务局了解到,包头市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底,该市将建立起完善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协调机制、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基本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今后,每年将建立社区家庭服务工作站10家,认定家庭服务业定点技能培训机构25家,累计培训家庭服务人员1.5万人以上,新创造就业岗位3万个。
据了解,包头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对于鼓励各类人员创办家庭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很大。对该市户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个体经营者,将给予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规定限额的基础上,可以再提高30%;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人均12万元;对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者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延长为2年,可以展期1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给予全额贴息,贴息资金从国家专项资金中支出,超出国家贴息规定的,从家庭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列支;对已创办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每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该企业2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安置补贴,补贴资金按年度拨付,所需资金从家庭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列支。另外,在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引导培训机构开展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也有一些扶持政策,详细信息可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局网站查询。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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