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建筑企业新晋升特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经营上规模上台阶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最少10万元的奖励。昨天,记者从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获悉,合肥市将出台《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扶持合肥建筑业做大做强。
合肥建筑业还需增强后劲
2011年,全市建筑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今年上半年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40.3亿元,同比增长20.7%;工程结算收入868.31亿元,同比增长33.59%,实现增加值200.1亿元,增加值率21.8%。值得一提的是,县域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完成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达到20.3%。
但是,合肥建筑业在省外、国外市场占有份额还十分有限,高资质的龙头企业也需要进一步培育,建筑业总产值需要进一步扩大。
2015年力争进全国前十名
《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产值力争突破3000亿元、增加值突破600亿元,在全省首位度保持50%,力争进入全国26个省会城市前十名行列。另外,“十二五”期间,四县一市建筑业发展年均增长速度应不低于18%。
同时,合肥还将制定奖励政策,吸引大型特级、一级优势建筑企业来肥落户;吸引市场前景好的、稀缺的优势产业企业来肥落户;吸引具有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咨询服务类优势企业来肥落户,提升我市建筑业产业规模和层次。
此外,我市今后将鼓励引导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承揽工程业务,对带动劳动输出及相关设备出口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对“走出去”的建筑业企业在资质升级、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新升级的企业政府将重奖
为真正加快合肥建筑业的发展,合肥市政府这次拿出了“真金白银”给予奖励。
《若干政策》明确指出,合肥将会对新晋升为特级资质的本市建筑企业奖励100万元;对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奖励20万元;对新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奖励10万元。
优势建筑企业落户合肥,市政府将对在我市设立总部的市外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3年内给予50%奖励,其新引进的高管(限名额)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按其等额标准,3年内给予100%奖励。
同时,合肥支持建筑企业创优夺杯,实行优质优价,并在招标文件、订立合同中予以明确;获得“鲁班奖”、“黄山杯”的企业,参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另外,合肥还将奖励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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