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监局“二十条意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作者:廖斌 黄光    时间:2012-11-30





  本报讯 日前,江西银监局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围绕深化机制和制度建设、构建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二十条”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十条意见”主要内容包含:一是深化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江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继续深入推进风险定价、贷款审批等“六项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江西银监局将按季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并将此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构建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强专营机构管理。江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快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继续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专营分支行向社区、县域和大集镇等基层延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专营分支行必须达到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要求,其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及余额至少应达到其全部企业贷款户数及余额的60%以上。三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江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争在各类权利质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鼓励和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四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强化监管督促引导。江西银监局适当放宽机构审批限制,对满足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允许其一次同时申请筹建两家同城支行等。五是推进内外联
动,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江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涵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内容的金融服务咨询热线,加大有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和产品的宣传力度,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搭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息平台。


  据悉,近年来,江西银监局积极引导江西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2年10月末,江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54.69亿元,较年初增长24.91%,高于同期全省各项贷款增速7.64个百分点。(记者廖斌通讯员黄光报道)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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