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广西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获悉,为加快我区旅游业整体转型升级,确保我区旅游产业“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任务全面按时完成,未来3年,我区将实施“富民兴旅”3年行动计划,把旅游业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来发展和培育,使之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近年来,广西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已成为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全区旅游总收入从2008年的533.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628亿元,4年翻了三番多,年均增长33%以上,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旅游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7.4%上升到2012年12%以上。
此行动计划实施期为3年,即2013-2015年。至2015年,我区将力争接待海内外游客达2.5亿人次,年均增长15%以上;旅游总收入达250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旅游业总收入占全区GDP的比重要提高到13%以上;旅游直接从业人员和间接就业人员增加到600多万,旅游带动减贫人口50万以上。届时,广西将基本形成核心产业优势明显、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旅游产业体系,旅游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将努力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区)向旅游强省(区)的跨越。
据此计划,我区旅游业将重点实现三大突破,即通往景区的公路建设、景区建设及提升工程、宾馆饭店建设及提升工程等三方面要有突破。
为保障3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自治区将从财政、税收、土地、金融、价格等方面对旅游业发展予以重点扶持,并将对表现突出的星级酒店、旅游景区及相关投资项目予以奖励或补助。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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