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贸企业获出口减免关税近六千万美元


时间:2013-01-10





本报讯 2012年,广西检验检疫局为外贸企业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5.6万份,签证金额20.4亿美元,广西的外贸企业因此可获得关税减免5970万美元。


据了解,原产地证书是产品的“经济护照”,企业凭优惠原产地证书可获关税减免,因此优惠原产地证书被业内誉为“纸黄金”。在国际金融危机未退,我国外贸增长由快转慢的大环境下,广西局充分利用原产地签证政策,通过加大原产地证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以区域原产地证政策为导向,在门户网站、报检工作大厅、公告栏等及时发布产地证签发、办理、小型微型企业资格认定及免征方案等信息,帮助出口企业享受关税优惠提高出口竞争力,助推广西外贸企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


东盟作为广西最主要的出口市场,广西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宣传,让产品出口东盟的企业,吃透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尤其熟悉东盟各国降税进程,了解敏感产品清单,适时调整出口市场和产品结构,以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零关税待遇。


2012年,该局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3.1万份,签证金额5.6亿美元,签证金额同比增长12%,广西外贸企业出口东盟商品减免约2784万美元的出口关税,使广西出口企业顺利并充分享受到中国-东盟自贸区关税优惠待遇。


据了解,目前,中国已经签署了10个自贸协定,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还正在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挪威、瑞士、冰岛等国商谈建立自贸区。广西出口企业在广西局的帮扶下,享受自贸区关税优惠待遇,掌握已经实施的各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和降税清单,关注自贸区建设进程,第一时间享受自贸区建设成果。 (包拥军 张顺)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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