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物价局日前联合湖南省纠风办下发《关于切实规范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维护物流企业的合法权益,于3月1日起在湖南全面执行。
根据该《通知》精神,全省将严格执行物流领域收费价格政策,要严格按照相关的价格政策文件执行,所收取的费用,不能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新增物流领域收费项目。对符合鲜活农产品运输政策的车辆全部给予减免通行费待遇。
该《通知》还明确,物流领域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设立和审批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6大类违法行为: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收取保证金、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大件运输监护费、风险抵押金市场准入前置收费的;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以外的收费等乱收费行为。(曾辉坞)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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