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企业效益不大好,年底把工人工资发完之后就没有什么钱了,春节过后这段时间资金一直周转不过来。”安徽省芜湖市一家纺织企业的负责人宣先生近日说。
融资难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普遍遭遇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安徽省最新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起连续5 年,省财政将每年安排11 亿元专项资金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如果这个政策能深入落实,我们民营企业经营者就‘不差钱’了。”宣先生高兴地说。该意见称,这笔专项资金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安排到各县、市、区,用于充实当地的担保公司资本金,支持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研发和担保贴费等。除了直接的补贴,民营企业在税收方面也能得到政策扶持。该意见明确,2015 年年底前,安徽省将对月营业额未达到2 万元、日 次 营业额未达到500 元的微型企业免征营业税。此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此次出台的意见,可为民营企业发展扫清各种障碍。据悉,今后安徽省民营资本可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也可兴办非义务教育机构、医院和社会中介机构。符合政府投资支持方向的民间投资项目,在中央投资项目、争取资金和省级政府性资金安排上,将享受与其他项目同等待遇。(郁宗菊)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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