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下简称《若干规定》)。
《若干规定》明确提出设立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扶持资金,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新设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平台,补贴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研究成果奖的奖励经费、给予金融高管人员住房补贴、补贴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的建设项目等方面。
根据《若干规定》,对新设立和新迁入法人金融机构按照注册资本规模给予最高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对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对新设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30万元的补贴等。此外,还设立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研究成果奖,对有示范价值的金融创新项目和金融研究成果给予奖励,营造良好的金融创新发展环境。
广州市全力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广州发展,希望通过加大奖励支持力度,吸引更多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平台、金融人才向广州集聚,促进广州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记者 韩希)
来源: 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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