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代县出台鼓励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政策


时间:2013-04-23





  为了强势推进“文化旅游强县”战略的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其及早成为全县的支柱产业,山西省代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该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最近特制定出台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鼓励扶持新办法,并于近期召开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暨品牌宣传工作会议予以公布实施。

  会议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负责,县旅游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发挥奖励政策使用效能,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完善产业体系,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代县文化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其扶持范围为:旅游文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企业;代县传统特色美食景区定点专营店和农家客栈等;民间手工艺品的指定专营店及超市;常年坚持在县城广场和景区指定点演出的文艺队伍;经县政府批准与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相关的其他支出。

  该县的扶持办法及标准是:一、文化旅游产品研发。凡文化旅游产品研发者须事先向旅游部门提供包括申请报告、产品设计图纸等图文资料,由旅游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定后方可进行研发。每研发成功一类,按其投入额度、生产价值和销售前景,给予1-5万元奖励。二、文化旅游产品生产。凡生产者须向旅游部门提供申请报告、项目可研等图文资料,经旅游部门同意后发改部门优先审批,土地部门优先办理土地手续,旅游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投资评估,政府按投资额的30%予以扶助,工商等部门免费办证。三、文化旅游产品经营。凡销售文化旅游产品,开设特色美食专营店和农家客栈,经营者须向旅游部门申请,包括选址、营业面积、销售种类、投资总额等图文资料,经旅游部门同意方可正式营业,凡常年坚持正常营业者,年底政府按每平米经营面积补助100元的标准予以扶助。工商、卫生等部门免费办证。四、文化旅游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鼓励企业或个人实现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相应享受政府的各项扶助。凡生产、销售等企业,一经资助,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要求,统一由旅游部门颁发旅游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商店(饭店)牌照。五、旅游文艺演出。演艺队伍须向文化部门申请,经文化部门许可后,常年在县城广场和旅游景区指定场所演出的,年底政府扶助10万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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