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记者从省文化发展改革办公室获悉,全省《关于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将从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九个方面,为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实施意见”既延续了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鼓励政策,又有创新突破,很多支持政策首次推出,具有很高含金量。
《实施意见》共45条,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改善融资贷款服务、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着力建设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文化品牌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九个方面,提出详实具体的扶持政策条款,许多内容是第一次面向全社会发布,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在市场准入方面,《实施意见》系统阐述民间资本可进入的领域,为民间资本投资文化领域厘清了方向。在平等待遇方面,明确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国有文化企业享有的政策民营文化企业同等适用。在贷款融资方面,给予民营文化企业授信额度、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展期等方面优惠和支持,扩大贷款抵押权限;并通过财政奖补,支持采取上市、发行债券和集合信托等方式直接融资。
资金扶持方面,总额度10亿元的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将安排50%以上投向民营文化企业项目,支持打造全国一流文化品牌,并对取得突出业绩的实施重奖。在项目用地方面,将重大民营文化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对民营文化企业承包、租赁国有文化企业的,实行灵活、便利的土地政策。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给予资金资助,对民间文化传承人给予定额补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文化企业人才给予重奖。在政策落实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条款的责任单位,确保省委、省政府的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实施意见》在5月6日召开的全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大会上进行第三轮征求意见,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尽快出台。冯珉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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