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工贸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珠海已经于今年年初出台了《珠海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政策的出台也表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也是珠海全力构建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
珠海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激励政策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努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国内外知名的综合型或垂直型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结算中心,可适当降低税收门槛,给予总部企业认定,并享受《珠海市鼓励引进总部企业实施意见》的有关优惠政策。
重点支持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经国家和省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和重点企业,自被认定年度起连续3年可由同级财政参照企业纳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全额的奖励。
二是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经营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
尤其是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支持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或以自建、收购、兼并等方式建设网上商城。
三是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专业批零市场利用线下商家集聚优势,引进电子商务服务商,整合线上和线下两种资源,打造“线上营销+线下体验”的电子商务综合体。对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所在的区(功能区),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培育开发电子商务楼宇项目。鼓励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产业园区,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支持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依托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引进主流平台认可的电子商务服务商进驻,为珠海企业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配套服务,提高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孵化本地服务商及网商品牌,掌握区域内电子商务运营数据。
我市还专门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从2013-2015年每年从市级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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