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守运 通讯员魏鹏山东报道)近日,山东省莱芜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意见》共12条,明确提出自2013年起,莱芜市政府每年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引导、政策奖励和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科技成果创造与转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意见》规定,对企业引进并转化发明专利的费用,给予资金补助;实施专利项目推进计划,每年择优扶持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重大专利进行转化实施和产业化;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每年选择一批科技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对经考核达标的企业给予补助等。
《意见》还对支持山东省知识产权信息平台莱芜分平台建设、加强山东(莱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及执法队伍建设、鼓励创建或引进专利代理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引导社会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等作了规定。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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