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调节基金扶持试点建设150个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时间:2013-07-11





  年底前,我省将使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试点建设150个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下简称平价商店),其中100个将落户昆明主城5区。每个平价商店内都有至少1种每公斤价格低于市场均价2元以上的猪肉品种和至少5种每公斤2元以下的蔬菜销售。

  近年来,受土地、水和劳动力等资源要素及农业生产资料成本不断上升影响,农副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对城镇居民生活水平造成较大影响。相关部门表示,从今后来看,农副产品价格不可避免地还将长期持续上扬。因此,构建稳价安民长效机制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平价商店建设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以市场为主导,在城市适当配置,通过产销对接,促进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一项普惠制度。”

  平价商店将发挥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职能作用,以稳价惠民为宗旨,按照城市人口规模和居民消费需求进行布局。今年底,将在城镇人口较多、物价调控任务较重、前期工作开展较好的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昭通、丽江,使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150个平价商店试点建设。其中,将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呈贡5区共建设100个。所有平价商店都需在门头、经营区及柜台悬挂统一的平价标识,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实施方案,平价商店将由具有一定规模生产基地的农副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大型农业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平价农副产品直销店,由具有一定规模的超市设立直销区,具有较强配送能力的连锁商企设立配送点,建设平价商店的企业必须做到自主经营,不得转租或转包。销售的农副产品种类包括粮、油、肉、禽、蛋、菜、水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蔬菜品种将不得少于15种,所销售的粮、油、肉、禽、蛋、水产品价格拟定低于市场平均价格5%以上;蔬菜总体平均价格拟定低于市场均价15%以上。其中,还需有低于市价每公斤2元以上的猪肉和不少于5种、每公斤2元以下的蔬菜销售。市场平均价格将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监测的平均销售价格为准。

  “在农副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平价商店必须保障市场供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应价格进行销售。”该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承担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产生的政策性价差,将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对实际发生的价差给予补贴。”(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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