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出台扶持特色餐饮业发展政策


时间:2013-07-11





  近日,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库尔勒市特色餐饮业的实施意见》,给予多项扶持政策以促进特色餐饮业发展。

  具体扶持政策包括:库尔勒市户籍人员从事特色餐饮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大中专毕业生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两年(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需延期的,可延期1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延期不贴息。

  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华餐饮名店”称号和全国烹饪大赛奖项的库尔勒市域餐饮经营者,库尔勒市政府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获得新疆著名商标、“新疆老字号”、“新疆餐饮名店”称号和新疆烹饪大赛奖项的餐饮经营者,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据介绍,库尔勒市将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餐饮业营业额超过5.2亿元,把库尔勒建设成为国家级餐饮示范市。记者雷承上报道)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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