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省外经贸厅获悉,福建省近日出台5项外贸发展扶持政策,包括扶持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建立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品牌发展、鼓励引进外资项目、支持莆田建设木材进口集散地等。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福建省将对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石材、电机等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合力推动解决。
为缓解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拟采取政银企合作方式,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由省、市各出一部分资金,择优选取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选择一批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按贷款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助保金,两项资金组成资金池。银行对入池企业适当降低贷款门槛。
对外贸品牌按照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给予分类扶持;支持品牌培育、品牌宣传、品牌推广、品牌保护的公共服务。
对新引进的对外贸发展有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从确认当年起,对之前三年含当年进口设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对莆田木材进口项目实行两年专项资金配套扶持政策,省、莆田市各出资50%,对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口的木材按30元/立方米给予支持,对2014年进口的木材按20元/立方米给予支持。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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