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工商局出台《关于全力支持全民创业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该意见共29条,围绕工商职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创新服务举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过程指导和全领域扶持。
该意见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者凡以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价格在500万元以内的,不再受70%的上限规定限制,最多可达100%。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条件,完全没有货币出资也可以办公司,极大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门槛。
该局允许对涉及民生的行业豁免登记。该意见规定,对城市早市、夜市临时商贩和农村流动小商贩(从事粮食收购、牲畜贩运、货物运输的除外),免予工商登记;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当地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土特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由所在地工商所实行备案管理。
该意见积极支持以自有土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基础创办家庭农场,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模式。各级工商机关简化登记程序,支持家庭农场依法以各种市场主体类型登记注册,允许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家庭农场”字样。
吉林省工商局还支持网络商品交易行为,鼓励工商部门立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能,帮助更多的创业主体充分运用好网络创业大平台。该意见首次系统地提出鼓励网络商品交易的措施办法,包括鼓励网上推广吉林特色产品、推动网络商品交易集聚发展、支持个人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大力助推电子商务发展等。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继续推行工商业务零收费、市场准入零障碍服务,全面开通验资e线通业务,在企业网上年检基础上开展个体工商户网上验照,全面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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