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时间:2013-08-19





  科技型中小企业常被称为“小巨人”,其群体数量和发展质量,往往反映出一个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板凳深度和发展潜力。从省科技厅获悉,《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印发。根据我省确定的目标,到2017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8000亿元以上。将有1500家“小巨人”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300家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重点培育数据产业、卫星导航、半导体照明、机器人装备、3D打印、非晶带材、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等20个市场竞争力强、国内影响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区。

  省市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我省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和各设区市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资助、配套、贴息、周转金、奖励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我省还将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并可以股权形式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和人员。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产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通过预留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等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创新型人才,对引进国外知名专家到企业进行技术合作的工资和差旅费计入企业成本,企业引进创新型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可列入成本。同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对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挂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省科技厅、省金融办认定后给予奖励。

  允许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我省将研究制定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激励办法,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科技人员离岗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鼓励高校深入开展创业教育,允许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创业,实施支持大学生(研究生)创业专项科技计划。

  为吸引省外人才来冀创业,我省将实施环京津地区各类产业园区提升承载能力工程,吸引京津地区的科技成果和产业转移。对来冀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员,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优先资助。我省还将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和创新链创办、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此省级科技项目、科技资金将优先支持。

  一年助推100家“小巨人”

  我省将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每年从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出100家行业排名居全国前列、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企一策,实施科技、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聚焦,推动其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填补国内空白为主要标准,结合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筛选出一批首创性产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形成科技拳头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此外,我省还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国外专业展会峰会、培育品牌、开展产品认证和产品商标注册的,给予一定补贴。

  我省将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果转化活动给予重点资助。

  建设100家创新服务机构

  为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对空间、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我省将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到2017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6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达到20家。到2017年,我省将建成100家高标准示范机构,形成较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在技术开发、科技政策、投资融资、市场开拓、企业诊断等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我省将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支持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标准等服务。推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将资源开放共享情况作为其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记者郭伟)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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