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微企业获多项政策“红包”


时间:2013-10-16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从工商登记、资金扶持、人才培养和解决用地等七个方面,拿出20条具体政策措施,给予中小微企业实实在在的扶持。

在降低企业设立门槛方面,意见明确,创办中小微企业,对无法提供房产证的,可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园区管委会、街道和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各级工商部门可办理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条件的,可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人才培训方面,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将民营企业人才纳入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优秀人才范围,支持技工院校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财税部门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为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政策执行。民营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最高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省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给予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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