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区委、区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集中资源和要素,着力扶优扶强规模大、档次高、效益好、竞争力强的重点工业企业,为渝东南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支撑和带动作用。
到2017年,黔江区培育百亿级企业(集团)2户、五十亿级企业4户、十亿级企业10户、亿元级企业50户,确保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每个一次性奖励5万元。凡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研发中心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与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合作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企业每年给予3万元经费补贴。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改造项目固定投资达到500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企业,分别按投资额度2‰、2.5‰、3‰、4‰、5‰进行奖励。
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全国质量管理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得重庆市名牌产品、重庆市知名产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新三板”挂牌、在境内外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全区上市企业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执行;黔江区政策未出台之前,按《重庆市重点拟上市企业财政补贴和奖励暂行办法》参照执行。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销售收入全年每净增2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原来没有出口业绩、当年出口突破1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当年出口总额在2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超过10%的工业企业,按每出口1万美元补贴15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当年新进入统计体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当年入库实得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之和,不含查补数)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5%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顾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人;引进正高职称、博士从事科研或高管的企业,且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
在实行以上“七鼓励”的基础上,实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工业税收同步增长机制,确保区级工业发展资金每年保持15%以上增长率。同时,重点工业企业当年取得的超出基准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0.5%的贴息,单户企业贴息不超过80万元;区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当年按基准利率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银行等金融机构0.2%的奖励,单户银行奖励不超25万元。当年企业与区内担保公司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担保费超过2.5%的,给予企业0.5%的担保费补贴,单户企业补贴不超过25万元;担保费低于2.5%(含2.5%),给予担保公司0.3%的奖励,单户担保公司奖励不超过25万元;重点工业企业在用地指标、环境容量、煤电水气运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保障;入园新建工业生产性建筑,一律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来源:人民网·重庆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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