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扶持山区纯农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对优新品种基地发展项目,符合种植要求并通过验收的,按每亩500元给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的购置;对产业基地公共园道建设项目,符合建设标准通过验收的,按建设资金总额3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奖补。
二是扶持示范组织统一服务项目。对符合建设、服务标准并连续三年通过考核认定的,按一次立项、连续扶持、一定3年的方式给予奖补,其中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5万元,第三年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技术的优化改进、免费服务的日常运行等环节。
三是扶持统一共用品牌带动项目。对以专业合作社品牌为载体,在产品统一处理的基础上,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的服务项目,经考核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补。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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