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政府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发挥保险支持保障作用等八方面提出35条措施,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融资难题,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确保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直接融资规模确保10%以上增速。(曹军辉)
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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