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六大措施扶持九大新兴产业


时间:2014-04-09





  浙江省围绕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与现代医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核电关联产业等新兴产业,研究制定了六大措施:

  一是省财政“十二五”期间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共5亿元,专项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是省财政设立创新强省专项资金50亿元,重点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相关企业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培育。

  三是围绕主导新兴产业设立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新园区,着力打通产业链条,推动新兴产业的垂直整合。

  四是大力实施重点企业研究院、重大技术攻关、重点创新团队“三位一体”的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在已建91家重点企业研究院基础上,再建设一批重点企业研究院,加快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继续设立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五是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十百千万”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到2017年培育10家左右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创新型领军大企业,新增100家以上科技型上市企业,培育1万家高新技术企业、3万科技型中小企业。

  六是大规模推进“机器换人”,发挥工业设计在“机器换人”中的推进作用,开展现代化技术改造。将开展“555机器换人”推进计划,即未来5年每年年均实施“机器换人”项目5000项、完成技术改造投入5000亿元。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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