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全力帮扶小微企业发展


时间:2014-04-1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出台一系列服务发展措施,让小型微型企业从幕后走向前台,与大企业同台共舞,在辖区群众中掀起了创业热潮。

放宽准入条件。如今,在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货币出资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除以债权、股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外,还允许以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且法律、法规不禁止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无法提交经营场所证明的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人可持市场开办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物业部门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加强服务指导。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广泛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扶活动,实施重点培育,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对申请认定知名(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小型微型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提高认定比例;加强创业和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宣传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商品质量知识等。该局在小型微型企业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着力规范经营行为;帮助创业者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小型微型企业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动产抵押物申请登记,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帮助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小型微型企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积极搭建银行企业对接平台。一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25件,出质股权77.2亿元,担保债权141.7亿元。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19件,涉及金额31.2亿元。

努力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的存活率。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实行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制,每季发布一次,重点分析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动态和产业结构状况,为政府宏观决策和个人投资提供参考。该局还推行窗口服务制,设立创业就业登记咨询台,提供事前指导、跟踪辅导、快速办结全程服务;实行预约、延时、提醒服务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电话、传真等手段,对企业前置审批、经营期限到期、分期到位出资期限、企业年检时限到期等实行温馨提示。在初审环节,该局实行一厅式对外集中登记制,从受理、审查、核准到计算机录入、数据管理、营业执照打印、档案管理全程入手,细化业务规范和格式要求。在办理中,提供“一对一”服务;在办结后,完善企业台账,实行专人联系,定期回访,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企业经营中,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以及“双百亿”企业实行免检。在企业监督管理中,推行年检分析制,系统收集相关数据,深入分析小型微型企业存活和成长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巡查。

据了解,鄂尔多斯市目前已发展小型微型企业25247户,带动了90万人就业。(杨峰岗 刘国发 马兰英)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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