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择优扶持百强农民合作社


时间:2014-04-15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信社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择优培育扶持百强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规范管理好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农信社每年授信不少于3亿元给予百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支持。

  据了解,此次扶持条须从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产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须入社成员30人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产业优势明显,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效益明显,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广泛推行标准化,建立完善的生产、销售、服务等记录档案,实现产品质量可溯源。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处于领先水平,产品获得“三品”认证,获得海南省著名商标和海南省名牌农产品品牌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先。

  省级财政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在项目上、政策上重点倾斜,放大财政支农效应。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百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示范社持有和管护。各市县农业部门优先支持百强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以及社会化服务。农信社对百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等优惠政策,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据了解,对信用等级高的、有综合贡献的农民合作社,农信社贷款利率可优惠至人行基准利率下浮10%。农信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担保方式,设立担保基金担保、引入有实力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项目担保、2家以上合作社联保等多种形式,灵活匹配贷款产品,解决农民合作社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农信社对百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逐一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一对一的金融服务,免费为每一家合作社布放EPOS机或POS机,设置便民服务点,畅通农民合作社结算渠道。(记者 光明)

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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