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浙江省日前印发了《2017年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点》,将从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大财税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增量,增添新动能。
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高效审批机制和市县一体化行政审批机制。落实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发挥好各级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和各类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推广实施小微企业服务券和“创新券”,推进全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设立省融资担保基金和探讨设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稳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新型互联网金融业规范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银税互动,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推动银企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运用资产证券化、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等多样化方式化解融资难。支持中小企业以规范提升为目标的股份制改造,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到沪深交易所、新三板、浙江股交中心等挂牌或上市。推进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构建以政府性担保机构为主导,商业性担保机构共同参与,覆盖全省、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科技保险和责任保险等政保合作政策,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围绕小微企业组织开展“机器换人”、电商换市、创新培育、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协同创新和协同制造、管理提升等专项行动,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全年力争新增工业“小升规”企业2000家,新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6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全年力争“专精特新”规下企业入库培育13750家,“隐形冠军”规上企业入库培育260家,培育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100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纳入“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推动“浙江制造”迈向中高端。
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加强运行调查研究分析,完善中小企业培育对象数据库建设。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法律服务、信息化应用、融资服务、市场拓展、创新创业和军民融合等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题服务活动。
推进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办好“浙洽会”、“消博会”、“义博会”、“西博会”等,为中小企业搭建展览、展示、合作、交流的平台。推进中小企业抱团参与跨国并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经贸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各类国际认证,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国际品牌,加强品牌整合,合力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提升浙江品牌国际竞争力。(记者沈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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