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请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信息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工信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进行汇总,旨在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宣传和扶持力度。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函〔2013〕264号)。近年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14000多家。
所谓“专精特新”指的是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以及新颖化,政府部门通过“专精特新”的发展,希望能够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工信部明确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信息化应用、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提升产品质量和创建品牌,促进产业协作配套等。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等具体推进措施。
《指导意见》目标是,要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
据了解,当前在我国“双创”战略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加具有现实的促进和引领作用。如果说创客企业是未来的企业新星,那么之前经过市场大浪淘沙留存下来的“专精特新”企业,似乎更具有投资价值和空间。在产业资本方看来,“专精特新”企业大都带有一定的市场“壁垒”和“门槛”,是产业资本较好的投资标的。
此次,《关于请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信息的通知》明确了报送范围包括:2014年以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目前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产品及技术。
此外报送内容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包括认定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济指标等内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信息,包括融资需求、军民融合发展需求、智能制造和转型升级改造等内容。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各地有关“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并不统一,且有的地方主推的是“专精特新”产品。全国仍有个别地方尚未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及产品的认定工作。此次工信部信息的收集汇总,未来有望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更多的指引性。(记者杨明)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