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大工业企业扶持力度 净增产值较大给予奖励


时间:2014-07-04





  记者近日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加大对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净增产值较大企业的财政将给予奖励,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通知要求,对已列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净增产值超过亿元的每户奖励5万元,净增产值超过5亿元的每户奖励10万元,净增产值超过10亿元的每户奖励20万元。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年底兑现。

  同时,加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

  对企业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150%的标准抵扣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动企业设备加速折旧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同时,优先保障工业用地,对项目投产率高、形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多的区、市,优先配置下一年度土地指标。对当年度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居前两位的区、市,在第二年度给予100亩工业专项用地指标奖励,由区、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调配。

  据悉,我市下一步将突出千亿级产业链发展和龙头企业打造,鼓励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力争三年内,全市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200户,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20户左右。同时,突出为产业链龙头企业配套,力争每年新增小微企业300户。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工业企业4500多户。规模以下企业约为2.8万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仅有3500户。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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