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和培育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债券融资,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广西财政厅日前发布《广西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一是明确了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等规范程序;二是明确了贴息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三是明确了补贴标准:从2014年起,对各市县成功参与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中小企业,由自治区财政按各企业实际发行金额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吴兰)
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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