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厦门市积极探索、大胆突破,2016年首次在市科技计划中设立“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对经税务部门审核后的企业2015年度研发经费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当年度实际拨付“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科技扶持资金2.56亿元。新举措一经推出,成效立显。
精准实用激励作用明显
数据显示,“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计划甫一推出,2016年度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猛增至872家,是2015年、2014年申报数的2.14倍、2.91倍。2016年度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5.92亿元,比2015年、2014年分别增加5.05亿元、6.35亿元,政策激励和提升效应显著。
普惠性强助力中小微企业成长
一是从申报“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的企业规模来看,763家申报企业中,中小微企业693家,占申报企业总数90.83%;小微企业376家,占申报企业总数50%。中小微企业申报积极性非常高,说明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中小微企业更急需科技经费的支持,这一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作用更为突出。
二是从已核实并拨付资金情况来看,已获得补助的614家企业中,290家企业是小微企业,研发费用申报额达3.6亿元,户均124.12万元,获得市科技资金扶持6727.7万元,户均23.2万元。企业获得的扶持资金占企业研发费用的18.69%(即科技经费补助了企业近1/5的研发费用)。“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通过滴灌方式把科技扶持资金真正补到点子上、用到根上,为中小微企业的研发创新注入营养剂,为我市中小微科技企业蓄积发展动力,为企业有望从“规下”转“规上”助上一臂之力。
三是从企业性质来看,只要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都有机会享受“研发经费补助计划”,不局限于企业的性质和资质。已获得补助的614家企业中,355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近一半(42.18%)的企业为非高企,这些开展了研发创新活动企业,虽然未能享受高企减税的优惠政策,但由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研发经费补助政策的普惠性,还能享受到相应的科技资金扶持。这一做法极大地激励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对传统领域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给予鼓励和肯定,并以此杠杆撬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
政策简便易行引导企业规范管理
“研发经费补助计划”充分利用企业已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向税务机关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工作、并经税务机关核查的数据作为补助依据,简化申报材料,既方便企业申报、降低企业申报成本,又最大限度减少审核部门自由裁量权。同时,借助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研发活动的明确定义、对研发费用归集的清晰要求,企业按照要求做好基础工作,就能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的叠加支持,体现了本政策引导企业规范管理的强大导向性。
目前,厦门的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已上升为政策。(记者陈阳 通讯员 黄海燕 陈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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