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康北京报道)记者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获悉,为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日前发出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的通告》。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环节暂免征收小型微型企业登记费用,预计3年间免征登记费总额将达近亿元。根据通告,对申请免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
经审核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登记人可以暂免征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合同登记费、证书费、变更或补充登记费、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信息查询费等8项费用。此外,通告还详细规定了登记备案和免征登记费的办理程序、注意事项。通告具体内容,可登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据了解,“十一五”期间,随着版权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总量连年迅速增长,从2006年的2万余件增长到2010年的9.8万件,2011年更是突破10万件大关。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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