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卞明敏特约记者宋兵) 从宁波市港航管理局了解到,为促进港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起到2014年,宁波港航部门免征小微企业3年货物港务费,这一举措将为该市小型企业节省上亿元的开支。
据了解,今年初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浙财综〔2011〕126号),从2012年1月1日起,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港务费和引航移泊费。货物港务费免征对象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货主,这些小微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16类。
据宁波港航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货主是指经由本省沿海、内河港口的内外贸货物及集装箱等货物的所有人。按照这个政策,港航管理部门预计每年将给宁波市小、微型企业减负3500万元左右,3年预计减负1亿元。
据了解,对小、微型企业将实行3年免征货港费的政策目前只是在浙江实行,尚未在全国范围推开。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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