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杭州工商推出16条新举措


时间:2012-03-29





本报讯 为了改善创业环境,提供更好的服务,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16 条,力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上市是大部分民企做强做大的目标。为支持民企发展,《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民企上市,推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培育期专人联系辅导制度,允许公司领导班子设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职务。未来,杭州市民营企业重组将更加灵活自由,登记手续也更为简便。《意见》支持企业同时办理多个登记事项。在知识产权方面,杭州市工商局将在加强商标品牌培育的基础上,开展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回访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在创牌之后管理好、运用好商标品牌。

此外,《意见》还鼓励生物、物联网、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组建集团公司。今后,杭州市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可以被“激活”变成“资本”。为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意见》鼓励多种出资。对于拥有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的企业来说,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额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杭州市工商局将对部分企业减免相关费用。《意见》指出,对注册资本300 万元以下的第一产业企业、注册资本500 万元以下的第二产业企业和注册资本200 万元以下的第三产业企业,免收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年检费。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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