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扶持,江西小微企业迎来政策艳阳天


时间:2012-04-23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相关部门了解到,为了帮助小微企业做大做强,2012年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细化的扶持政策。如,从今年起3年内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增至3000万元,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每年从省政府和各设区市政府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拿出1000亩以上的土地指标,支持各地依托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特色型、集群化的小微型企业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等等。


  18家银行推出服务套餐


  2012年4月6日,由江西银监局主办、浦发银行南昌分行协办的“小微企业融资咨询会”在南昌举行。全省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130多位园区、交易市场、协会、商会和企业代表,在现场就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出答案。而且,18家银行各自拿出了详细的金融解决方案。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江西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创新完善贷款方式,解决小额贷款的品种和程序,简化审批程序,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目前18家银行已先后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套餐。


  力争5年培育万家微型企业


  江西省今年的扶持政策将对象圈定在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微型企业。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成100个创业园,培育企业达10000家以上,初步形成一个创业体系。为此,江西省专门出台了《创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县(市、区)重点培育以返乡创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创业园;设区市重点培育以科研创新为主的科技型创业园。


  孵化企业必须是初创的小型微型企业,以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微型企业为主,符合当地产业延伸规划,能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配套率达80%以上。


  省级财政在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基础上,每年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创业园建设。市县政府也应在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基础上,加大创业园的资金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国家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


  凡在创业园内的创业者,初创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均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合伙经营的人员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鼓励和支持创业园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引进社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及管理咨询和政策、法律、财务等专业服务。对操作规范、价格优惠、成效显著的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来源:中国工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