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十一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将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提高,力争今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幅高于20%。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中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建设,对小微企业实行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入。开辟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标准化、专业化、简约化的贷款审批流程。
此外,《通知》还要求推动建立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池”,为无法提供足额有效抵押物或担保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将2012年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提高至3%,对月度或季度小微企业贷款增加较多的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适度调增信贷规模。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一直大力推进小微企业贷款工作。据福建银监局统计,截至2011年年末,福建省小企业贷款余额5239.31亿元,比年初增加1264.37亿元,小企业贷款新增额居全国第五位;小企业贷款余额在企业类贷款中的占比达46.56%,居全国首位。(李晋田 林威)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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