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组合拳”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时间:2012-06-05





辽宁省把发展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作为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有针对性地帮助小微型企业破解发展难题,该省近期出台了《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财政资金支持、多渠道融资、减轻税费负担、支持开拓市场、改善和强化服务等26项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在资金方面,辽宁要求省市两级财政扩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省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2012年起从4800万元增加到1亿元,要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小微型企业年新增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提高小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通过加快发展小型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中小微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新政策和新措施。

  为解决小微型企业资金紧张、贷款难等问题,辽宁采取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全省执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20000元的国家规定上限标准,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辽宁还将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政策从2012年底延期执行到2015年底。

  此外,辽宁通过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不断加强对小微型企业服务。该省已要求采购预算总额的30%要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其中不低于60%的比例留给小微型企业。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他们还对小微型企业组织项目参加境外展览、推介等活动给予扶持,对小微型企业进出口业务开展金融服务、技术服务。辽宁提出,要加快建设中小微型企业公共服务网络中枢平台和覆盖全省市、县的中小微型企业服务窗口,继续实施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要求建立定点帮扶制度,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和制度体系。

  据悉,近年来,该省还先后出台《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从2011年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统计数据看,小微企业呈现成长态势。全省民营企业183.28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占99.9%以上;从业人员1129.57万人,其中小微企业占95%以上;营业收入59213.5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占90%;上交税金1651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占80%。“小微型企业如今已是辽宁民营企业的主体,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如是说。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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