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微型企业融资环境,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将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经办银行机构范围扩大至全市银行机构。拓展微型企业开户、融资渠道,着力解决微型企业金融扶持机构资源紧缺的问题。同时,将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累计授信额度上限提高到15 万元,利率保持基准利率;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以个人名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5 万元;以企业名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200 万元,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此外,为降低微型企业融资成本,相关部门将对银行按基准利率发放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给予1 个百分点奖励;明确要求银行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开辟微型企业开户、贷款等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审贷效率;禁止商业银行对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微型企业收取开户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谭开菊)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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