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减免货港费400多万元,支持小微港航企业发展


作者:徐丽诺    时间:2012-06-20





  本报讯(通讯员徐丽诺)近日,笔者从台州市港航管理局获悉,截止6月13日,台州港共减免货物港务费400多万元,推进小型、微型港航企业负担减轻,全面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


  自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浙江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后,从2012年1月1日起,台州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港务费。据台州市港航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一般船舶运行规费涉及两笔,一笔是每吨0.5元的内贸货物,一笔是每吨3元的外贸货物,对于广大船舶公司和货主而言,虽然货物港务费在支出中可能比例不是很大,但这都是能直接减少的运营成本。按照减免政策,港航管理部门预计每年将给台州市小、微型企业减负1000万元左右。


  为深入实施此项扶持小微企业的利好政策,最大程度降低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台州港航系统对港航企业采取“分类指导法”。该办法对台州港辖区个体户一类的港航企业货主直接给予货港费减免;对于规模稍大的港航企业货主则采取“重点关注”,随时跟进了解企业员工人数、工业产值等信息,在该企业出具相关部门提供的小微企业的证明后,给予减免货港费。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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