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整个重庆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已达到20%左右。目前,全市已有20余家银行组建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到22家。各银行还针对小微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特点,纷纷创新融资模式、信贷产品及抵押方式,有针对性地扶持小微企业。”日前,重庆银监局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国务院及银监会出台扶持小微企业若干金融政策的大背景下,契合重庆市政府力推微企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重庆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末,全市商业银行贷款余额14345.32亿元,较年初新增1152.2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69.42亿元,较年初新增286.4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24.86%,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81个百分点。
支撑这组数字的,是重庆近年来着力打造的多层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一条主线
据记者了解,自2003年以来,银监会从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入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即: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这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纲领性原则。
2011年10月,银监会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提出更加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
“围绕‘六项机制’这一主线,重庆银监局对辖内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辅导式监管。”前述负责人称,一方面提供一类一策、一行一策的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监管服务,另一方面注重畅通银政、银银、银保、银担、银企等纵横相交联动渠道,多路径探索,力促辖内金融机构“六项机制”建设的纵深推进。
两项政策
“作为近年督导辖内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服务的重中之重,重庆银监局推出了两项差异化监管政策。”
该负责人说,第一项是2011年7月在全国率先创新制定专门针对微企金融服务指导意见,将“六项机制”建设与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有机结合,重点引导辖区银行业,尤其是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地方法人银行,将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纳入全行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规划中,在流程设计、单独考核激励、IT系统支撑、人员配置与培训等方面走出一条针对微型企业的创新之路。
第二项是迅速出台辖区差异化监管实施细则。其重点内容体现为“三个三”。
“三激励”,即在市场准入和年度目标考核方面的三项激励约束政策。对于辖区各类型商业银行,凡小微企业授信达到不同的相应标准后,允许其一次同时筹建多家同城支行,重庆三峡银行即已获准批量增设主营小微企业业务的支行;支持辖区法人银行申请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目前重庆银行申请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30亿元已通过初审;要求辖区商业银行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宽”,即监管指标倾斜。在计算存贷比、法人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良率等监管指标中,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均适用优惠的指标考核要求。
“三严”,即严禁乱浮利率,严禁存贷挂钩,严禁乱收费,包括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账户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违者将被处罚。
三点推进
“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深化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推进金融机制体制建设,是近年来重庆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践的三个主攻方向。”这位负责人表示。
重庆银监局在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的同时,还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围绕专业化、特色支行等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银行监管部门关于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已从“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渐演变为“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金融机构也从成立独立的“中小企业部”逐渐细化为成立单独的“小企业部”直至成立事业部制的“微企部”。业内人士把对小微企业客户群的细分,比作对处于“金字塔”不同层级以及同一层级不同环节或部位客户的分解、细化和差异化、错位服务。而“特色支行”则专注于某个业务条线的精耕细作。2012年重庆市被列为全国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之一,重庆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汉口银行重庆分行在打造科技型支行方面作出了新探索;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尝试建立服务于汽摩、纺织制造以及超市供应商的专业支行;今年4月,由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民生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牵头,另外23家金融机构参与,在朝天门小商品市场、老顶坡汽摩市场、凯恩国际家俱市场、方运钢材市场等四个热门专业市场进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展板展览。
“在深化小微企业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方面,近年来重庆金融机构在地方法人和分行层面已陆续推出近百项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该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在监管部门引导下,重庆辖内金融机构逐步建立起以覆盖风险和微利为原则的小微企业金融利率定价机制,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合理的利率浮动范围。各行积极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探索风险前移,在贷款调查中引入平行调查机制,对信誉良好的小企业客户实行相应的授信激励政策。尤其注重对新设立的小企业专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努力培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业人员良好的信贷文化和职业操守。
来源:金融时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