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信息化管理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信息产业小型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大资金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帮扶拓展市场、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17条扶持措施。
《意见》表明,福建省信息产业各项资金每年扶持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初创期小微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额的10%;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设扶持小微软件企业创业创新专项,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的小微软件企业的创业创新项目择优给予重点扶持。
同时,《意见》明确要求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小微软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为期1年且不超过贷款利息30%的补助。对通过相关国际质量和安全评估及认证、或认证升级的小微软件企业,给予评估、认证、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
《意见》要求,福建省相关部门应提升对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并鼓励骨干企业联合小微企业开拓市场。(陈煜)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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