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振兴东北的一系列战略举措,加快推进辽宁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近日,辽宁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领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发展。
外商投资领域变宽了
辽宁省以开放为引领积极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根据国家部署和要求,结合辽宁实际,辽宁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根据《意见》,辽宁省将支持外资参与辽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海外人才在辽创业发展。鼓励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机构等服务业领域外资进入。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
“中国制造2025”对内外资一视同仁
辽宁是东北三省经济的龙头,也是装备制造业实力最强的省份,装备制造业占辽宁工业的1/3左右,是东北名副其实的装备制造业大省。
随着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在以装备制造业见长的辽宁老工业基地,辽宁省正在为装备制造业的未来发展谋篇布局,努力让辽宁成为实施“中国制造2025”先行区。
作为辽宁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公开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外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战略政策措施。《意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辽宁省传统产业,促进辽宁经济转型升级。
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渠道都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土地出让金、政府债券收入等。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系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鼓舞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除民资之外,来自国外的投资经营者也对参与中国的基建行业投资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根据《意见》,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辽宁省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除国家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外,辽宁省、市政府对外商投资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相关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
支持内外资开展研发合作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我国研发创新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基础型、创新型本地化研究机构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来辽宁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是正确引导外资投向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意见》指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对等原则,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此外,《意见》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惠政策;鼓励国外企业和科研组织与省内相关机构密切合作,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尖端技术和基础性研发项目的研究。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和生产力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
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战略背景下,辽宁省大力推动创新型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辽宁创业发展,并进一步推动人才科技成果转化落实。
为了使海外高层次人才在辽宁的工作与生活更加便利,《意见》指出,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多次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依法依规提供便利。
此外,《意见》还指出,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辽设立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允许跨国公司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曲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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