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引进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企业、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除正常奖励外,另外一次性奖励20万元;乡镇工业小区累计新增两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的,奖励乡镇20万元。这是建始县委、县政府近日出台的《建始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中的部分内容。
今年是建始县强力推进“四大工程”、全面拉动“三大发展”、努力夺取“富民强县”新胜利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增强紧迫感,努力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建始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建始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加快工业经济和对外开放工作的政策和措施,鼓励乡镇建立工业小区、培植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创建品牌、实行人才兴企,强化招商引资。文件还规定,当年上缴税收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免收当年厂房租金;乡镇每新增1家“进规”(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属资源开采类的,奖励乡镇5万元,属其他类的,奖励乡镇10万元;获得中国品牌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县财政今年将一般性预算收入的3%作为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不断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讯员田春、张友铭)
来源:恩施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